人稱「東半球最強法務部」的任天堂法務部門,經常對侵權行為發起訴訟並保持極高的勝率。不過,近日一間名為「Super Mario」的超市竟然在訴訟中扳倒任天堂,保住自己的店名繼續營運,著實令人大跌眼鏡。
據第二代掌舵人Carlos "Charlito" Alfaro 的說法,位於哥斯達黎加的「Super Mario」超市由他的父親Don Mario 於1973年創立,至今已營運近52年。該超市的成立足足比任天堂1985年發售的初代《Super Mario Bros》早了12年,也較「Mario」原型「Jumpman」登場的《Donkey Kong》早了8年。
問題在於超市在2013年才註冊商標,並注明僅用於日常必需品如大米、豆類、咖啡等貨品。此舉令任天堂注意到這間中美洲小店。到了2024年超市申請商標續期時,任天堂發起訴訟試圖阻止超市繼續使用「Super Mario」商標。
任天堂指控該超市在Facebook上使用《Super Mario》遊戲系列的角色作宣傳,更在店內銷售印有該遊戲角色的產品,所銷售的貨品明顯超出日常必需品的範圍。而據外媒Pcmrace報導,該超市曾陳設用貨品砌成的「Mario」。而超市的Facebook亦有販售「Luigi」玩具的貼文。
用貨品砌成的「Mario」乃示意圖,非「Super Mario」超市陳設之實物。
超市的辯護律師則表示,「Super」在當地是「Supermarket」的俚語縮寫,「Super Mario」指的是「馬里奧超市」而不是「超級馬里奧 」。而超市一直嚴格按照其申報的「日常必需品」類別經營,也從未銷售過任天堂旗下的產品。
最終哥斯達黎加國家註冊局以「任天堂從未在『日常必需品』類別上註冊」為由,裁定任天堂敗訴,批准了「Super Mario」超市的商標續期申請。店主在知悉結果當天高呼「Super Mario」將長存於世。
事後,許多網民將「Super Mario」超市事件視為現代版的「大衛與歌利亞」,慶祝地方小店戰勝跨國企業。甚至有日本網民留言笑稱:「既然店主的名字是馬里奧,那就沒辦法了。」,不過也有網民認為是該超市自己蹭任天堂同名遊戲的熱度,被告是理所當然的事。
據第二代掌舵人Carlos "Charlito" Alfaro 的說法,位於哥斯達黎加的「Super Mario」超市由他的父親Don Mario 於1973年創立,至今已營運近52年。該超市的成立足足比任天堂1985年發售的初代《Super Mario Bros》早了12年,也較「Mario」原型「Jumpman」登場的《Donkey Kong》早了8年。
問題在於超市在2013年才註冊商標,並注明僅用於日常必需品如大米、豆類、咖啡等貨品。此舉令任天堂注意到這間中美洲小店。到了2024年超市申請商標續期時,任天堂發起訴訟試圖阻止超市繼續使用「Super Mario」商標。
任天堂指控該超市在Facebook上使用《Super Mario》遊戲系列的角色作宣傳,更在店內銷售印有該遊戲角色的產品,所銷售的貨品明顯超出日常必需品的範圍。而據外媒Pcmrace報導,該超市曾陳設用貨品砌成的「Mario」。而超市的Facebook亦有販售「Luigi」玩具的貼文。
用貨品砌成的「Mario」乃示意圖,非「Super Mario」超市陳設之實物。
超市的辯護律師則表示,「Super」在當地是「Supermarket」的俚語縮寫,「Super Mario」指的是「馬里奧超市」而不是「超級馬里奧 」。而超市一直嚴格按照其申報的「日常必需品」類別經營,也從未銷售過任天堂旗下的產品。
最終哥斯達黎加國家註冊局以「任天堂從未在『日常必需品』類別上註冊」為由,裁定任天堂敗訴,批准了「Super Mario」超市的商標續期申請。店主在知悉結果當天高呼「Super Mario」將長存於世。
事後,許多網民將「Super Mario」超市事件視為現代版的「大衛與歌利亞」,慶祝地方小店戰勝跨國企業。甚至有日本網民留言笑稱:「既然店主的名字是馬里奧,那就沒辦法了。」,不過也有網民認為是該超市自己蹭任天堂同名遊戲的熱度,被告是理所當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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