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Flappy Bird》下架,談談遊戲創作者的娛樂精神

遊戲情報站 於 12/02/2014 發表 收藏文章

玩Flappy Bird的終極目標就是成為一隻永不停棲的鳥,也許那些甘心受虐的玩家可能會神氣地說,天空沒有留下飛鳥的痕跡,但我已飛過。當然這是說笑了,正當此爆款遊戲因其開發者“再也受不了了”而被下架之際,讓我們來聊聊開發者的遊戲設計理念,以及之於玩遊戲之事,是否存在一種更加可以被稱之為“自由”的娛樂精神。

雷布斯說過,“電子商務、遊戲、廣告業務等相關產業鏈發展起來,廣告商認可移動的價值,移動互聯網生態就活躍了​​。互聯網的核心商業模式,說到底就是兩件事情:第一個遊戲,第二個是廣告。看起來剛剛被殺死的Flappy Bird正是這個趨勢向好大環境裡的一款成功作品,關於其應用內廣告收入The Verge做出的估計是每天5萬美金。可跟許多跟風模仿的Flappy Plane、Flappy Whale、Flappy Penguin和Flappy Angry Bird的開發者不同,Flappy Bird製造出無數的受虐狂的結果反而成了創作者Dong Nguyen必鬚根除的煩惱。他在接受福布斯採訪時稱:

引用
“開發Flappy Bird的初衷是為了供用戶在休閒時玩上幾分鐘,然而事實證明Flappy Bird是一款非常容易使人玩上癮的遊戲。我想這已經成了一個問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將游戲下架,永遠下架。”

“我的生活已經不像以前那樣舒服了。我無法入睡。”

遊戲之於玩家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呢?從Flappy Bird下架一事及當事人表述看,Dong眼中的遊戲不該是綁架玩家的綁匪,這甚至讓他感到“內疚”,有種“小賭怡情,大賭傷身”的感覺。而Flappy Bird玩家恰似患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即人質情結)一樣,對這只虐自己的鳥產生了強烈的依賴感,一張又一張發佈到朋友圈等社交網絡的成績單為證。頗有我哥虐我千百遍,我待我哥如初戀的意思。

大概,遊戲應該是人的延伸,而不是相反。

引用如果自己的其它遊戲也讓讓玩家這麼上癮,他也會“毫不猶豫地將之下架的”。

這種“為玩家自由負責到底”的態度著實有趣,關鍵是玩家的“癮”已經給他造成了明顯的精神壓力,玩遊戲怎麼能這樣玩呢?他讓我想起河南開封一些特色老餐館的經營方式,不管來多少顧客,今天只招待10桌,適時打烊總是個要恪守的原則。恕不接待,正如Dong對那些失望遊戲玩家的回應一樣,“感謝你們玩這個遊戲。”

Dong這類開發者理想中的遊戲玩家不一定是過關斬將的一流高手,更不是用靈魂在Flappy的癮君子,想必該是進得去出得來的灑脫選手。如果這個上線於去年5月份的遊戲真是作者練手作品的話,那麼結果很明顯,因為不想讓人這般無以自拔,表示“以後將繼續開發遊戲”的他可能不太會開發這種簡單而殘酷的遊戲了。

我不是說鼓勵哪種遊戲精神,只是覺得從未聽聞有哪個遊戲作者因為自己的作品爆紅而痛苦不堪將之下架的,覺得這個作者的遊戲世界觀比較值得玩味罷了。如果下架當真與他所說”與法律責任”無關的話,這還真是個了不起的決定。

真誠希望各位讀者在此分享自己認同的娛樂精神,歡迎多多留言!

[36氪原創文章,作者: Chloe]


資料來源:36Kr
標籤: Flappy Bi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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