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用 Kindle Paperwhite,感受 “小而精” 的力量

數碼情報站 於 08/06/2013 發表 收藏文章
在習慣了iPad 的華麗炫目和行雲流水後,接觸Kindle 是一件感覺很奇妙的事。
此前一直不願意買Kindle,一是“天真”地以為iPad 足以應付電子書閱讀的需求,結果就是“你懂的”;二是Kindle 此前一直沒有加入背光,作為“夜行族”無法接受。

Kindle Paperwhite 的出現很好地填補了此前的空缺,它也順理成章地成為了我的第一部Kindle(也是Amazon 系)設備。

外觀設計&初印象

傑夫·貝索斯在發布會上曾將Kindle Paperwhite 比喻為“比雜誌、平裝書更輕更薄的電子閱讀器”。初次上手,Kindle Paperwhite 的輕薄手感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9.1 毫米的厚度,213 克的重量以及恰到好處的單手握持都帶來了全新的感受——那個時候,我覺得將iPad 稱為“移動設備”簡直是這個世界上最大的謊言之一。

Kindle Paperwhite 的設計是一如既往的亞馬遜風格。正面是一塊6 英寸的E-Ink 屏幕,邊框略粗。背殼由橡膠材質包裹,手感可圈可點,但同時也是個指紋收集器。電源按鈕和數據線接口被安放在底部,實際使用中體驗非常一般,很難單手完成解鎖操作。

讓人又愛又恨的 E-Ink

室內燈光下實拍
E-ink 屏幕帶來了一種“返璞歸真”之感。我的上一部黑白屏手持設備應該是諾基亞8850,之後就一直深受各種絢麗屏幕的毒害。現在再次看到“樸實”的E-Ink 屏幕,那種感覺,經歷了才會懂。

首先要說E-Ink 屏幕用來閱讀是極好的。 Kindle Paperwhite 的PPI 為212,從數字上看雖然比Retina 的標準還差很遠,但用於文字閱讀已經綽綽有餘,至少我沒有感覺到任何的不適。 E-Ink 屏幕在戶外的表現也非常出色。

不過也有一些讓我頗不適應的地方。 Kindle Paperwhite 採用了全電容觸控的操作方式,在一隻腳邁入主流的同時,另一種腳卻不得不放在門外。 E-Ink 屏幕刷新速度慢的問題我早有耳聞,不過當我點擊屏幕等了將近1 秒鐘它才有反應的時候,這份“後知後覺”還是讓我有些詫異。這也跟高分屏佔用了一部分硬件資源有關係。

“小而精”的力量

“得益”於各種電子移動設備的包圍,再加上一點“拖延症特性”,過去一年我讀下來的書寥寥可數。

說起來,我其實一直是電子書的擁躉。去年買的紙質書基本吃灰,而此前的電子書閱讀經歷也都是在iPad 上。但其實iPad 一點都不移動,而且也完全不適合長時間閱讀。

Kindle Paperwhite 幾乎是完美地解決了這些問題。當我在外奔走的零碎時間裡,我可以隨時從我的外套口袋裡拿出Kindle Paperwhite 進行閱讀,而不是拿出手機來刷微博。就在這些零零碎碎的時間裡,我讀完了幾本書。

因此在這段使用時間裡,我最深刻的感受正是Kindle Paperwhite 作為一款“小而精”的設備,讓我更好地利用了碎片時間來進行閱讀,而這正是Kindle 這一系列專注便攜閱讀的設備所能給我們帶來的最大化效益。

關於 Kindle Paperwhite 的幾件事

  • 廣告不會對閱讀造成任何困擾,只在鎖屏以及主界面出現。不過題圖所示並非正常廣告,而是廣告無法正常推送時出現的一張待機圖,暫時還不知是什麼原因。
  • Kindle 大部分時間是一款離線閱讀設備,Wifi 的最大作用在於接受推送。如果預算有限,不建議為免費及穿牆的3G 功能掏錢。順便推薦 Chrome 插件 Send to Kindle。
  • Kindle Paperwhite 使用的是前發光技術,亞馬遜的工程師在屏幕的底部安置了四顆LED 燈。這確實帶來了一定的光線不勻情況,此前亞馬遜已有提及,但這個問題幾乎可以忽略。
  • 習慣了iPhone 4S 讓人抓狂的續航,Kindle Paperwhite 的持久力令人讚嘆。官方數據是在每天關閉Wi-Fi 使用半小時的情況下,續航時間可達到8 週。
  • 如果你對Kindle Paperwhite 有任何感興趣的問題,請在原文下方評論區留言,我會盡力解答:-)

資料來源:ifanr


標籤: Kindle Paperwh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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